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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9
日水饺中毒事件警方称中国境内投毒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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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网记者 韩乐悟 一个月以来中外媒体广泛关注的“毒饺事件”,今天并未如众多记者所期望的“谜底”大揭。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就该事件调查进展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公安部均认为这次发生在日本的“饺子中毒事件”,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的个案。而且中国警方经过调查、科学实验之后,认为在中国境内人为投毒的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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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表示,事件至今尚未查明,两国警方都有责任加强合作、坦诚交流,对各种可能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尽快查明真相,对受害者、对广大消费者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 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分别通报了上述两部门对事件的调查过程及调查结果。<<
/>> 魏传忠通报说:一,河北石家庄天洋食品厂的有关产品,包括我方工作组从日方带回的样品,均没有检出甲胺磷;二,该企业管理规范,各个生产加工环节没有发现异常。因此,我们认为这次发生在日本的“饺子中毒事件”,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作案的个案。<<
/>> 余新民通报说,根据公安部工作组的调查结果证实,河北石家庄天洋食品厂生产管理严格,所有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必须着工作服、消毒、戴头套,并有专人检查,很难将气味浓烈的甲胺磷带入车间;饺子生产的工艺简单,流程短,每道工序均为集体作业,相互监督,并有实时录像监控,在生产车间很难有人为投毒机会;出口饺子出厂即装入集装箱铅封运输,由日方在日本验收启封,未发现异常。由此中国警方认为,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的个案。经过全面、细致调查、实验,我们认为,投放甲胺磷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性极小。<<
/>> 据余新民介绍,2月9日,公安部成立的工作组赴石家庄市,河北省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近百名民警,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包括对产品原材料、生产流程、运输过程、重点人员的调查,有关物证的检验和实验,以及与日本警方的交流磋商等。由于中毒事发现场、有毒饺子及有关物证均在日本,为查明事实真相,2月20日,公安部派出10人组成的工作组赴日本,主动与日警方磋商交流。但遗憾的是,日方未同意我方提出的查看现场、涉案物证、检验鉴定结论的要求,也没有介绍物证提取、检验的全面情况。<<
/>> 余新民还表示了另一点遗憾:29日他带专家组到日本,和日本警方面对面交换意见、磋商、交流信息,共同分析研究投毒到底发生在什么环节。日本警方拿出了他们的调查结论,他们认为投毒发生在日本境内的可能性很低,或者说微乎其微。其依据是:一、包装完好的塑料袋,没有破损、没有被打开,饺子袋的内侧有甲胺磷,他们经过实验,认为甲胺磷不能从外侧渗透到饺子袋里面;二、在日本国内没有甲胺磷农药,日本取到的样品是日本实验室用的纯品甲胺磷,没有杂质。他们在中毒饺子和有问题的包装袋上检验的甲胺磷有杂质;三、三起中毒事件,两起发生在千叶,一起发生在兵库县。这三起中毒事件,两个地方大约相距700公里,这两批货物在运输的过程当中,在日本本土没有交叉。对日本警方的这个结论,我方当即提出建议,认为此时下这个结论为时尚早,因为:调查还要深入;试验还要进一步做,还要做得更科学、更客观;对有关问题的调查还要进一步交流。“但是非常遗憾,日本警方当天就向媒体公布了这个结论。”余新民说。<<
/>> 据悉,公安部工作组在对有关物证的检验和实验中,对饺子塑料包装袋进行了渗透实验并对甲胺磷性状进行了研究分析。渗透性实验显示,在-18℃条件下(饺子在仓储、运输、销售时的冷藏温度),浓度分别为1%、10%、30%、60%的甲胺磷农药溶液,在10小时内均可以从饺子包装袋外侧渗透到袋内侧。<<
/>> 普法网北京2月28日讯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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